在哥伦比亚可供外国投资者设立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国企业驻哥伦比亚分公司。根据哥伦比亚商法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属商业公司性质,分公司为依据外国公司在哥伦比亚业务发展特点和需要而认可的一种特殊形式。此外,哥伦比亚政府于2008年底通过第1258号法律设定了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简易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新型企业形式较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上限制更少且更具灵活性。根据立法者的设想,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这种新型企业形式来设立公司。目前,已陆续有一些中资企业选择注册成立简易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些在哥伦比亚经营多年的中资企业也将其组织形式变更为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4种企业组织形式外,在哥伦比亚还存在一人企业、合伙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等几种企业组织形式,但外资一般较少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