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股份、法定股本、股本和盈余 本公司的未发行股份由董事处理,但须受这些细则和任何股东决议案有关条文所约束。在不限制或影响任何现有股份或任何类别或组序股份持有人之前获赋予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董事可通过董事决议案在规定的时间,按指定条款及条件向指定人士发售、配发股份或授出购股权或以其它方式处理有关股份。
本公司股份必须待其他代价已全部缴付,方可发行。就各方面而言,已发行股份的股款已获全数缴付,不应课税,但就期票或偿还债额的其他书面债务发行的股份除外,这类股份发行后,可按这些细则所述方式没收。
本公司按董事决议案厘定的款项、所得服务、私人资产、地产物业、期票或其他具约束力、须付金钱或资产/物业的责任或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发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