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总局建筑集团公司核名流程是什么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方式设立公司的,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股款缴足后即是召开创立大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与认股人组成,在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时,由发起人主持召开。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上市公司还要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