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公司注册相关事务咨询服务的人员,具有丰富的公司注册代理经验,为将要创办公司的客户、企业类客户提供快速、优质、放心、高效等全方位的企业注册事务咨询服务。
审理标准:设立出版物零售(含出租、投递,下同)企业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者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经营条件。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符合北京市出版物网点设置规划。各区、县批准设立1000平方米以上的出版物零售企业,
应当报经市新闻出版局核准。
审定岗位:主管主任审定标准:申请设立的出版物零售企业符合审批条件
审定岗位职责:决定是否批准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并在《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流程;
受理;
受理标准:申请人应当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文件(《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经营场地证明.经营者的身份和职业资格证明等。受理岗位职责:对已按要求提交了齐全、有效的申请文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请申请
人填写《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并发给《受理通知书》;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文件暂时无法受理的,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
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
办理零售图书许可证要求:
1、必须有实体经营的场地
2、法人或者公司的员工必须有一个具有初级发行员证
3、注册资金、注册办公室面积没有.
出版物零售, 审批机关:北京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
租赁协议 5、公司原始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
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 手机邮编 地址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