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典当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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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典当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Z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实收货币股本金;
(二)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有完备的典当行章程;
(四)有固定、安全的营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注意:典当行的注册资本Z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但是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北京地区在2018年就已经停止了典当行的新设立,如果想经营典当业务,目前来说只能是收购现有的公司,我司因为长期从事北京地区的公司收转工作,手里的资源比较多,现有北京当地靠谱的典当行转让,有需要的老板可随时联系我。
公司收转--------中晟国亚:陈小仙
转让(1):【北京DD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5年
注册资本:1000万
注册地区:朝阳区
公司优势:带法人股一切转,公司没有经营过。
转让(2):【北京DDDD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3年
注册资本:5000万
注册地区:顺义区
公司优势:公司地址可用,无任何负债,特备干净,
客户经理:陈小仙
工商注册:中晟国亚集团(企业服务一站式平台)
公司收转: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A座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