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宗旨是:一次合作,终身朋友。人员资质1.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了解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可采取现场询问等方式考核;(2)对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可采取现场答卷等方式考核。1.2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须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1)查劳动用工合同的符合性;(2)查人员简历、离职证明等。1.3企业应设置相应部门或专人履行产品采购、质管、仓储、销售、售后服务、质量跟踪、产品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职能,并明确职责。质量管理、采购及销售岗位不得相互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