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
2.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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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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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成立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 ||
法定代表人 | 康俊民 | ||
注册资本 | 400万人民币 | ||
主营产品 | 毕业证补办、毕业证补办新政策,人力资源外包、人才引进、迁出、户口页借取、补办及更新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我们专业提供档案、毕业手续、报到证、流动党员、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公司设有客服、外办专员、售后服务,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一对一的专属客服对接服务,我们本着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服务之心,获得了客户们的一致好评和推荐,现已帮助数万毕业生朋友解决了报到证、档案、创业就业的疑难问题,成为省内毕业生服务行业的标杆品牌。业务范围:档案服务:补办、激活、托管、调入、调出;报到证服务:初办、补办、改派;人才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