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法人股转让北京全国带网销保险代理公司

更新:2024-04-23 21:00 发布者IP:114.240.60.160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中帼新时代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中帼新时代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MA01AMR559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家
全国保险代理
关键词
保险代理公司转让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国贸3期往西光华路SOHO1期1607
联系电话
18010122802
全国服务热线
18010122802
经理
李豪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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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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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令(2004)14号 2004年12月1日

条 为了规范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

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是指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是指由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和营业部。

第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定如实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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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8日
法定代表人李豪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股权交易服务 股权交易咨询 企业并购服务
经营范围翻译服务;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股权交易服务、股权交易咨询、企业并购服务、资产并购信息咨询及交易服务。保险中介牌照(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兼业)的股权交易服务、小额贷(区域小额贷省市级小额贷网络小额贷)、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行、融资担保、基金销售、基金投顾、大宗商品交易、第三方支付股权交易服务、股权交易咨询、企业并购服务、资产并购信息咨询及交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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