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LLC)
建立在非自由区(也叫mainlandcompany),外国人只能持股49%,需要找一个当地人持股51%,生产的产品可以当地市场直接进行销售(B2C)的公司,需要按照联邦的统一税制缴纳5%的增值税。这是源于阿拉伯地区一项特殊的商事法律制度—保人制度。这种“占有51%以上股份的当地股东”被称为保人。当然,在具体实践中,外国投资者和保人之间也摸索出了许多不同的合作形式。有的属于利润和风险共担,保人真实出资,履行大股东义务,也享受大股东权益。更多情况下,保人往往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股东,既不实际出资,也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只是为了满足公司设立的要求而存在。外国投资者每年给保人一笔酬金作为回报。
因为阿联酋毕竟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而市场又比较狭小,外国投资者其实更多的是看重在阿联酋从事物流中转的便利性,再加上产品并非只针对阿联酋本国市场,而是通过阿联酋转销往整个中东和非洲地区,很多外来投资者对于“收保护费的人”是有蛮大的抵触情绪的。怎么办?阿联酋不能光靠石油发展呀!要想维持经济繁荣,要想发展产业结构多元化,必须要给外资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和环境。在这种大背景下,自由区就顺应阿联酋国家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