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二、注册集团公司需要满足的要求:
A、国佳级集团公司注册要求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5、集团母公司必须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必须在子公司里有的控股权,起码要占51%的股份。
B、市级集团公司注册要求:
1、母公司注册资本要求3000万以上;
2、旗下要有3家以上子公司;
3、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1%及以上股份;
4、母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加起来5000万以上;
5、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 家 工 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四、集团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集团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10、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五、集团公司注册的办理流程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