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附则中给出的划分是“事前定性分析包装或者制作在塑料包装制品和容器中的食品行业”。根据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的标志中必不可少具备食品名称、成份、净重量及固态化学物质成份、经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內容。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知:食用农产品是一种以智能化样子生产加工的食品行业,在生产时事前包装,进到商品流转环节后按照交货时包装的形态来出售的,以其事前少包装为销售市场公司,一般不可能有拆包销售市场的情况。
对于散装熟食,《食品安全法》并没明确提出明确的定义,由于《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的权利授于卫生行政部门,其有效管理制度理当作为大伙儿监管的依据。中国卫生部制定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3]180号)规定:“在出货的散装熟食尽量应用食品卫生标准标准要求的包装用品和容器进行密闭性包装,并在商品标签上标明以下几个方面:食品名称、成份、经营人和详细地址、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存储规范、食用方法、包装型号规格”。进而可以分辨:散装熟食一样是一种根据生产制造制造的食品行业,其智能化、规范性水准要低于食用农产品,经营人整包选购后,可以拆装零卖,可以根据消费者需要的关键数量分练、切分和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