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以后,放任不管就会自动注销吗?很多人在公司被吊销后,因注销公司手续繁琐而放任不管。不经营,不年检,不报税!结果就是,你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各种针对黑名单的限制将纷纷到来。
1.三年之内不可重新成立公司及担任其他公司法人或者负责人;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164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2.被吊销企业管理职位人员无法办理税务登记;
被吊销公司法人、股东、监事、财务等等管理职位人员名下的企业都不可以正常报税。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3.被吊销企业不得继续经营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法人信息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不良记录上传征信系统;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人将被征信系统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在银行的个人不良信用会存在7年,不能办理社保及领取养老保险,不能贷款、移民,子女不能够出国留学,限制被吊销公司法人在场所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要尽快处理,应尽快申请办理注销。如果企业名下有资产或者还有未完成的项目,也可将被吊销企业申请转正常(限北京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