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反映规律,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共分为五个大类,每个大类包含若干项,总计十七项。
1、 招商引资
1、 项目策划
根据市区(县、乡镇办事处)规划情况及土地征用情况,策划对外推介项目(制作招商项目宣传册),作为招商引资基础资料上报给该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完成每年项目策划任务,并做好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
2、 招商引资
根据对外推介项目,做好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日常招商接待、沙盘讲解 、对接跟进。
2、 土地熟化
1、 规划策划
根据市区(县、乡镇办事处)规划及项目意向单位初步设计方案,对接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提供地形图、勘测定界图、申请规划条件前期规划意见,并根据规划意见出具规划条件及附图。
2、 组卷上报
土地完成征用、批次供地卷组卷完成上报市国土局后,对接市征地办,征地办完成签字盖章后报市区(县、乡镇办事处)国土局,并根据批次供地卷组项目地块供地卷和电子卷(地块涉及村的协议、单据、公告等;多个批次的,每个批次均需入卷)。电子卷在上传地区国土局系统时,需录入土地来源,所录入面积必须与上报给市国土局的面积一致,所出让面积必须是全部征收的。
3、 出让测量
委托测量单位根据规划条件、征地资料(图纸、批文)制作勘测定界图、技术报告、土地来源图、现场勘查确认表、宗地图等,并完成地籍调查前置。勘测定界需结合规划条件、附图及征地资料进行制作,初稿须报地区国土局录入系统,防止出现未征收情况。
4、 编制出让方案
除评估价格外,完善出让方案,其中包括:土地位置、四至范围、土地面积、土地来源、开发程度、规划文件编号及出具时间、规划用途、容积率、绿化率、停车率、其他规划要点、出让年限及其他事项等。
5、 委托评估
对接市国土局委托评估,所需资料:规划条件、附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纸质及电子版)。
6、 物探报告
根据规划条件要求,委托地质单位根据勘测定界范围对项目地块进行地球物理信息探测,探明地质情况,招拍挂公告前须向市国土局储备中心提交物探报告。
7、 国有土地收储
对接国有土地权属人,讲解现行政策,在权属单位同意后,提交收购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情况调查表、权属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收购批复、地形图、勘测定界图、企业变革批文。
3、 招拍挂
1、 招拍挂前
根据出让方案上报市国土局业务会研究,研究通过后报市招拍挂领导小组研究,研究通过后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土地竞拍、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合同及缴纳土地款。
2、 招拍挂后
对接土地竞得人签订监管协议,跟踪土地款缴纳,协助办理公司注册、契税缴纳、地籍调查、土地移交。对接规划条件、勘测定界、绿化、河道、教育设施、市政道路管线等相关基础资料,协调办理临水临电。
4、 项目统计服务
1、 统计报表
每月向地区投资促进中心上报在建项目投资、进度,每月下旬向地区发改委上报项目投资、进度。
2、 项目服务
项目数据统计,完善项目内容,定期调度,了解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等
5、 手续办理
1、 项目立项
根据规划进行初步方案设计(明确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等规划指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主体、初设概算)及专家评审、环评及专家评审、地形图、勘界图、立项申请(报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地震局征求意见)
2、 用地规划
完成土地征用、国有土地收储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地形图(纸质原件及电子版)、环评报告及环评审批意见。
3、 土地划拨
用地单位申请、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用地单位申请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证书原件、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国有土地收购(政府批复、市局请示批复、收购合同、收购测绘成果;集体土地征收(征地批文、征地成本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征地测绘成果等);立项批文(城中村领导小组批复、人口规模认定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意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及附图等);测绘成果及土地来源叠加分析图;地籍调查前置成果和划拨供地预案。
4、 土地证、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
土地证,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局提出申请。(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资料、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