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品批发2022收购费用和流程
更新:2025-01-24 07:00 编号:13870015 发布IP:123.118.124.140 浏览:7次- 发布企业
- 国领(北京)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 认证
- 资质核验: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入驻顺企:第4年主体名称:国领(北京)市政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110117MA7N84XL79
- 报价
- 人民币¥88888.00元每个
- 关键词
- 药品批发
- 所在地
- 光华路SOHO一期2单元1607
- 联系电话
- 1851894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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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wh1227
详细介绍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第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第十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第十七条 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第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第十九条 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查封、扣押所涉药品,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第二十二条 禁止非法收购药品。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胜利 | ||
主营产品 | 股权转让 ,金融牌照收购转让,保险经纪收购转让,国家局核名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除外);专业设计服务;销售日用品、一类医疗器械、五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艺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国领(北京)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公所在地。北京(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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