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名建筑设计公司转让要求

更新:2024-09-20 11:00 编号:13866291 发布IP:60.3.55.141 浏览:5次
发布企业
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MA01C65L3F
报价
人民币¥2999.00元每个
关键词
无地名建筑设计公司转让要求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
手机
15600611229
经理
刘寒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无地名建筑设计公司转让要求


  (二)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 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三)必须是从事法人业 务活动的人;


  (四)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011.jpg


  (五)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 生并依法登记注册。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还有一些特殊的限制,现分述如下:


  1、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五)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 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 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 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需多少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无地名建筑设计公司转让要求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刘寒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公司注册,公司转让,代理记账,许可证质审批
经营范围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公司转让
公司简介神策简介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工商注册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本着诚信、效率、守诺、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广大企业用户尽心服务、排忧解难。我司多年的服务造就了一批有丰富经验的代理人,我们的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和法规,从而避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公司的服务团队由拥有多年从业经验的注册专员、税务专员、财会专员、外勤专员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