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幕墙的要求条件?

更新:2022-06-01 05:00 发布者IP:223.223.198.98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佰事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佰事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MA018JDW8C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资质类
所在地
海淀区中关村
手机
18201461506
大客户经理
王棚博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优点:



 1.重量轻。玻璃幕墙的自重一般为60kg/m2,比普通混凝土、轻质混凝土、普通粘土砖、空心砖、花岗岩石材板等制成的幕墙都轻。 


2.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玻璃幕墙比混凝土、砖等重量轻,同时由于悬挂结构、浮动节点、层间变位适应性好等,使建筑外围护系统抵抗地震的性能十分优越。3.实现建筑工业化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的施工和现场安装能够实现简约化、快速化和文明化。


技术规范,《JGJ 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根据建设部建标28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进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进行了修订。考虑幕墙特点与建筑物寿命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毫米,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毫米;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毫米。



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规定。玻璃与玻璃之间采用耐候硅酮胶密封,玻璃与金属结构之间采用结构硅酮胶粘结。建筑点式玻璃技术中密封胶只起密封作用,不必进行强度计算。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胶与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性能检测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1、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幕墙玻璃,对有采光功能要求的玻璃幕墙,其采光折减系数不宜低于0.20。2、框支承玻璃幕墙,宜采用安全玻璃。3、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


4 、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突层玻璃。


5、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都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尺寸要求,建筑物宜按照GBJ12-8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规定,建筑幕墙水平横向扩展模数从900毫米开始按1模增至很大尺寸为6000毫米。其竖向扩展模数从2700毫米开始按1模增至很大尺寸为6000毫米。如工程需要跨越上述尺寸时,可与制作厂家另行研究。性能要求,


1、性能要求的提出,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域、气候条件、建筑物的体型、高度、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等因素选取,且与GB/T15225《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相一致。


2、应明确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周围建筑物的状态。以文字和图样型式明确建筑物的类别、体型、高度和幕墙所在的部位、形状等。

3、 根据1~20的技术参数提出幕墙的各种性能要求。2、铝合金型材膜厚应符合“金属涂层系统”中的规定。3、钢材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当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其膜厚应大于45μm;当采用静电喷涂时,其膜厚应大于40μm。4、不同金属材料之间应有绝缘措施,防止异质金属间电化学腐蚀。


处理如图资质

4cef69eec5c2ffad7603f5df327a4c9.jpg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幕墙的要求条件?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佰事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互联网资质.ICP.EDI.ISP.SP.IDC.CDN.VPN.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网文等.
公司简介公司秉承以“诚信为中心,专业.效率为基本点”的宗旨服务于企业。竭尽全力为客户的各个发展阶段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其中包括企业的设立,互联网行业准入咨询服务,互联网药品行业服务,互联网文化行业咨询服务,移动网络行业资讯服务,第三方信用认证服务,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等。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