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进行单证备案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
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
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单证备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报关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用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代替)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出口企业进入保税区内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单证备案的具体要求
(1)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见附件1
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条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中注明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
单证备案应保存多长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
申报资料装订有什么要求?
(1)出口退税凭证汇总封面(企业自制)
(2)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生产企业)、 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
(3)免抵退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 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
(4)出口货物报关单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意:申报装订资料应是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表单有签字栏的均应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申报资料和备案资料要分开装订。
备案单证各项资料具体说明
(1)合同指内销采购合同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
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基本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