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CO铅酸蓄电池PLATINE12-24 12V24AH产品特征
STECO专为恶劣使用环境或重要场所使用设计,野外适用,维护量绝少。
经高温加速测试其浮充寿命达到全球中小容量电池
由于气体复合均匀控制技术、专利合金极板技术、槽式化成控制技术、加液工艺等手段的采用,STECO电池性能均匀,完全符合UTE NO NFC15-100的高限。在今后扩容改造地,无论串联、并联或串联混合连接,均能保证整组性能的稳定。而无需再投资更换新电池。
STECO 各系列电池符合中国资讯产业部和中国电力部相关标准条例规定。
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50大类危险废物之一,今年10月份开始绍兴市美丽办开展了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我区也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过程中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摘录如下:
1、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五项);
2、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3、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4、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以上经营许可证是指由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电瓶车、电动车维修和“以旧换新”等活动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需交由有废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并保留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