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可以受马来西亚版权保护?
图书 (传统或数字), 脚本, 音乐, 图片, 视频, 对软件源代码, 手册/旅游指南, 高校学报,和其他种类的创意作品或材料的附加有特殊的无形权利。这些权利, 被称为“著作权”, 作家 - 由谁创建工作的人都拥有的, 生产商,摄影师, 音乐家, 词曲作者, 艺术家和这样的 - 谁可以选择做任何事情,一切,他们希望用自己代理权。
马来西亚版权保护作者的文学艺术作品的表达,也关系到专用权,以创作衍生作品,并执行和展示工作。 受到著作权法的规定 1987, 艺术的,文学和音乐作品, 影片, 声音录音和广播是符合版权保护。
一个创造性的工作,以有资格获得版权的唯一标准是,必须有足够的精力应用或投入到工作,使工作与原来的工作必须减少到物质形式(这样的工作可以“看到”和“听到”别人)。作品是作品的质量和他们创造何种用途的符合版权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