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可以通过转移价格的方式实现节税
澳门的税制为本地税制,即对不是产生于本地的利润不征所得税,故注册澳门公司在资金调拨和利润分配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投资者可以通过注册澳门公司,将其利润转移至澳门。换言之,投资者可将其内地企业的产品出售给澳门公司,再由该澳门公司把产品出售给境外买方,通过在财务上的转账处理,节约了税款。有些外国投资者便利用转移价格使企业处于“低利润”状态,由此长期享受免税待遇。
2)以澳门公司的名义回内地投资享受“超国民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积极引进外资,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诸多方面的优惠待遇。在税收方面,国内企业一般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且增值税的缴纳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与之相比,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享受一系列减免税的优惠,出口退税也不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为了获得这种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国内投资者可以选择注册澳门公司,再以“外商”的身份回国投资,以获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为例,按照有关税法方面的规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
3)以海外公司作为形象,巧用集团公司突出自己
目前,中小企业的总量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左右,多数是民营企业或创业型企业。在经济比重上,中小企业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但小企业(含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7.02岁,约有70%的企业在第一个5年内倒闭,在剩余的企业中又有70%的企业在第二个5年内倒闭。创业何其难也!小企业如何才能“出人头地”并“茁壮成长”?小企业的长寿秘诀何在?有人曾经说过:任何企业其实只有两项职能,一是营销,一是创新!注册海外公司,在您的名片上打入一系列与您的内地公司名称相同的海外公司,先声夺人,另人刮目相看,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4)借助澳门的加工平台,将进口商品促成CEPA项下的零关税产品进大陆
曾有一个外国的商人,本来是进口化工产品入大陆的,内地对于化工产品的关税还是很重的。CEPA签订后,他改变了经营方式:在澳门设立了一家化工厂,将外国的化工原料进口到澳门,化工原料进澳门是不需纳关税的,在澳门加工成成品,取得澳门的原产地证明后,其化工产品,借CEPA的东风零关税进入了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