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司北京营业执照代办公司北京营业执照快速代办北京营业执照快速代办北京营业执照增项代办北京招商引资地址北京招商引资地址北京招商引资地址注册北京招商引资地址注册北京招商引资地址注册公司北京招商引资地址注册公司北京政府注册地址北京政府注册会被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的哦,单处,也可能是并处: 1.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责令提供真实情况外,视其具体情节,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审查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者经营条件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3.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一项规定处理。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