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是指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商标局认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或者在先存在近似商标,从而驳回申请,不予审查。
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的请求。
部分驳回是指商标申请过程中,申请注册商标的与在先申请商标在某些产品上有冲突,从而对冲突的产品进行驳回。部分驳回如果不做驳回复审请求,商标局会删掉与在先申请商标冲突的产品,然后进行初审公告。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
分析驳回理由--》签署商标复审文件、合同--》付款--》收拾并整理材料--》提交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