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内旅行社注册要求
国际旅行社公司转让含出境游业务许可证
出境游牌照旅行社转让
一、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申报
申请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发给申请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许可,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缴纳保证金。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