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是一种节税手段,主要针对的是自由职业者,这一政策解决了一些不具备自行开具发票资格的人员,企业需要提供发票的实际问题。其对象是:取得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不符合印制、购买发票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定额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交易量超限,需要开具定额发票的。
那么作为一种刚刚兴起的名词,自然人代开究竟合不合法呢?答案是肯定的,自然人代开作为一种业务手段,可以解决商户很多实际问题。个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开具的发票是服务费而不是服务费,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上也明确了其生产经营所得。根据税法规定,生产经营所得不能扣缴,不存在扣缴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自然人代开过程中发票不进入金税三期的风控系统,一次你大额开票的风险比较小,自然人代开并不作为一般人纳税的情况,增值税只是小规模的百分之一,成本极低,目前很多上市公司中经常可以看到自然人代开这项业务
自然人开票还不需要注册公司、日常维护和注销清算,周期和流程都很简单,一切流程都是在法律和税法规定范围内,我公司还有很多实际利用自然人代开业务实现节税的案例,有需要的商户也可以电话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