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服务

2024-04-23 21:00 123.119.190.142 1次
发布企业
中帼新时代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中帼新时代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MA01AMR559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家
重大事项变更
后台维护
中介服务
关键词
私募基金后台服务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国贸3期往西光华路SOHO1期1607
联系电话
18010122802
全国服务热线
18010122802
经理
李豪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010122802

产品详细介绍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



【管理人自查报告】===============【管理人解除异常】



【法律意见书】==================【私募保壳收售壳公司】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核情况,发布了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以上内容见网要闻栏目),并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



还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其它问题



  一、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



  (一)关于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方式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有市场人士认为,此规定过于严格地限制了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



  不得通过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限制采取上述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以切实防范变相公募



该规定不禁止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能够有效控制宣传推介对象和数量的方式,向事先已了解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二)关于禁止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和基金财产混同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有市场人士认为,何种情形属于财产混同不太明确,如私募基金管理人跟投的,是否会被认定为财产混同?



  该项规定系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沿用



基金财产属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应当独立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将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的行为,违背了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原则,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跟投私募基金的,有两种情形:一是跟投项目,其所形成的权益仍为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固有财产,不属于基金财产;二是跟投基金,跟投资金已经为基金财产的一部分,不同于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其他固有财产



上述两种情形均不属于将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


关于中帼新时代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8日
法定代表人李豪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股权交易服务 股权交易咨询 企业并购服务
经营范围翻译服务;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股权交易服务、股权交易咨询、企业并购服务、资产并购信息咨询及交易服务。保险中介牌照(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兼业)的股权交易服务、小额贷(区域小额贷省市级小额贷网络小额贷)、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行、融资担保、基金销售、基金投顾、大宗商品交易、第三方支付股权交易服务、股权交易咨询、企业并购服务、资产并购信息咨询及交易服务。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