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的保安服务公司情况如下:
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秩序维护
股权架构:2个自然人
1.转让意向:明确。
2.公司业务:干净、无经营
3.出让方式:股权转让(整转、包干)
4.成立年限:近4年
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应在15天内下载填写打印业务申请表,并连同申请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送递交给申办回执上载明的业务主管部门,逾期不交系统将自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部门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申请决定。受理申请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决定。
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预受理环节填写打印《申请表》,连同下述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送回执中注明的业务受理部门。
1.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2.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3.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5.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6.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