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在2015年10月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的,请提供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仅提交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经营场所和布局、加工操作流程、设施设备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8.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9.其他资料;
(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另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需另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