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如何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更新:2023-11-06 00:00 发布者IP:124.14.225.9 浏览: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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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筹集管理社会资金是为了做公益慈善,为了让善款得到大利用,非营利组织是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

法律政策规定,非营利组织自行申请免税资格认定,获得该资格后,符合条件的收入就可以不用缴税。

那我们赶紧申请去~

别急,别急,你知道免税资格有什么作用?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去哪里申请?要提交什么材料吗?……

不知道,那就往下看吧。


▲▲▲基金会免税资格,有什么作用?


众所周知,捐赠是基金会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募款工作尤为不易的情况下,免税资格对基金会的重要性究竟有多大?我们不妨看一个经典案例。

据《中国公益基金会“抗税”实录》记载,在2008年期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称“青基会”)接受了4亿元捐款,其中2亿元被拨付灾区,结余款有2亿元。按当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青基会算上其他收入与支出共要缴税5500万元。显然,5500万元税款对一个基金会来说,近乎是天价。如果青基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那么这笔税款就可以免除。

虽然其他基金会资金规模没有青基会这么大,但是每年的捐赠收入要缴税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基金会免税资格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基金会申请免税资格认定需要报送什么材料?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五)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10的人员);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需提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及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申请当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材料。


▲▲▲基金会免税资格的期限是多久?


基金会依法取得的免税资格并不是长期有效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第四条的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

如需延长有效期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基金会取得了免税资格后,所有的收入都免税吗?


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后,也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是免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条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只有捐赠收入、会费、存款利息、政府补助等享受免税,其他的,例如政府购买服务收入、项目合作收入都是要交税的。开不了捐赠发票的,只能开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统统要交税!


▲▲▲常见实操问题


Q:要到哪里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呢?

A: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的国、地税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Q:什么时候去申请免税资格?

A:大部分城市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时间建议向主管税务部门询问了解。有些地方税务局网站会发布认定工作通知,大家可以积极关注。

Q:政府购买服务收入,政府补贴收入的免税政策如何处理?

A:政府补贴收入不同于政府购买服务收入,补贴直接来源财政拨款,不需要机构提供发票。政府补贴收入和捐赠收入不同,捐赠收入是免税收入,需要提出申请才能享受减免。政府补贴收入是非税收入,只要三年之内花完,机构就不用交税,若三年后没花完,就要补税。

Q:免税申请是不是年申请后,之后五年就不用申请了?

A:如果审批合规了,公布了名单,接下来五年不用再申请,但每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上传材料,需要把材料都盖好章、拍照片,上传到报税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如果不上传,没有免税资质,在免税收入应纳税收入那里会出错。只有备案成功后,之后的报表才能按免税处理。

Q:基金会投资增值收益要纳税吗?

A:按照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基金会投资增值收益是不在免税收入范围内,是需要缴税的。在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六条,“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很巧妙地解决了基金会投资收益免税问题。

意味着基金会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时,当捐赠收入从收入总额免除后,公益活动成本可以继续保留在成本中,用于抵扣投资收益,如有盈余才需要按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简言之,只要基金会将当年取得的投资收益用于了公益活动支出或机构运作管理费用,则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通过举例详细说明。


【免税收入实操案例】

某基金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2015年的收支情况为:捐赠收入1000万元、委托理财收入800万元,公益活动支出900万元,基金会当年收支相抵后盈利900万元(1800-900),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现分析基金会2015年应交纳企业所得税情况。

  (1)免税收入=捐赠收入=1000万元

  应税收入=委托理财收入=800万元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由于基金会取得了免税资格,免税收入不作为当年收入,而免税收入对应的公益活动成本900万元允许从利润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800-900=-100万元

基金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100万元,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长不得超过五年。即基金会当年亏损的100万元可以抵扣之后5年的盈利。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基金会当年虽然取得了800万元的应税收入,但由于当年发生了900万元的公益活动支出,相抵后不产生纳税义务。


好了,刚成立的基金会记得要去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哦~

伙伴们,如有什么疑问欢迎在评论区跟我们探讨交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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