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方角色定位
挂牌方:在金交所挂牌发布直接融资项目的政府平台或企业
金交所: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向中
心会员发布项目信息,组织交易签约、资金划转(如场内业务
适用),交易登记完成。
增信机构 :建议由集团公司或体系内核心主体为本项目提供连带担保
结算银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业务。
(备注:一般由项目方协调好当地银行,再由东金中心前往项
目地开设募集账户)
受托管理人:接受挂牌方委托,为维护项目持有人利益,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承销方:接受挂牌方委托,向项目认购方提供推介和居间服务。
(二)交易流程
1、项目上会。挂牌方提交主体资料及底层(用款项目)相关资料,
经金交所形式审核通过。
2、协议起草。挂牌方提交《协议要素表》,金交所配置全套协议
文本,双方法审后定稿。
3、办理主体资格。挂牌方、担保方、受托管理人和承销方等提交
主体资格申请,经受理后获得主体资格和交易权限。
4、办理开户。项目方协调好当地银行,由金交所前往项目地开
设募集账户。(场内业务适用)
5、申请挂牌发布。挂牌方提交《项目信息发布申请书》等全套协
议(以及项目尽调报告等第三方意见材料),与金交所签署《项目
信息发布服务协议》。
6、发布信息。金交所受理发布项目信息,出具盖章回执。
7、组织认购。募集期间承销方组织推介合格投资人签署《认购协
议》,支付投资款项。
8、资金划转。金交所根据协议约定将投资款划付至挂牌方资金
专户。
9、交易登记。金交所审核成立材料,出具交易登记回执。
10、按期兑付。挂牌方按期向投资人兑付收益与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