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各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做好202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落实“宽进严出”要求、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年,发行战线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高质量做好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验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三、时间安排
2021年北京地区核验工作划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分别完成各自工作,具体安排为:
网上填报时间:3月8日至4月30日。
现场审核日期:4月19日至5月31日。
四、核验分工
(一)各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的年度核验工作。
(二)我局直接负责全市批发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和本版图书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五、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20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发行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所需资格条件。
(三)了解发行单位2020年经营状况。
(四)了解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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