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典当行转让 典当行公司转让
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等),就可赎回当物。
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XX典当有限公司
2、金了融许可牌照: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3、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下
4、注册时间:10年以上
5、业务情况:有少量业务
6、是否有债务:无
7、分支机构:无
8、年检情况:已通过
9、拟转股比例:全部
典当行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变更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股东结构和变更后新股东结构)。
二、典当行(原)股东会决议。
三、出让方股东会决议和受让方(增资方)股东会决议。
四、转让协议。
五、受让方(增资方)出资承诺(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六、受让方(增资方)为法人,股东股权小应不低于2%,法人股东不得与自然人股东关联,不得个人*资或含有外资成分(包括外商再投资),涉及融资担保性公司或国有资本对外投资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