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典当行转让 典当行公司转让
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等),就可赎回当物。
转让典当行信息:
转让2012年1500万典当行(带有牌照)
典当行基本信息:
北京典当行有限公司,注册于2012年,注册资金1500万
(典当行转让,典当行注册,转让执照、牌照转让)
许可经营项目: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对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个人的质押贷款。
典当行的变更股东要求有哪些?
1、应符合审批依据中文件规定和国家、本市下发的文件要求;
2、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股权变更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3、典当企业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涉及调整股本结构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转让股权不得超过50%(不含本数),转让后股本结构应符合具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自然人独资公司除外),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5、法人股东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自然人股东需由第三方征信公司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