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如何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哪个部门办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推广也越来越多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以及平台方的要求,如果公司需要利用互联网做广告推销,就需要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以下是小编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审批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10-20个工作日
有效期:和注册证上面的时间一致
材料如下:分三种情况
1、如果申请企业为生产商,则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标签、技术说明。
2、如果申请企业为经销商,则需要提供医疗器械销售备案、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标签、技术说明、委托证明材料。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为“X医械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由10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审查的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的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3、如果是进口产品的话,则需要到代理商所在地申请医疗器械广告,需要提供代理商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标签、技术说明等。
资讯:《通知》显示,自2021年1月1日首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开展以来,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成功得到示范应用,有力助推了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为做好唯一标识示范推广,国家药监局组织医药、卫生、医保领域专家开展了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遴选工作,遴选出首批15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