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电解液
1.1 必须用符合 HG/T2692-1995《蓄电池用硫酸》与去离子水或蒸馏水配制。
1.2 容器应采用耐酸或不含金属的陶瓷缸,搅拌用耐酸棒。
1.3 配制顺序是先倒入定量的水,后缓慢加入定量的酸。(顺序严禁颠倒!)
1.4 搅拌均匀,调整视密度到 1.250±0.005g/cm3(30℃)。换算公式为:
D30=Dt + 0.0007(t - 30)
式中:D30——30℃时电解液密度
Dt——t℃时电解液实测密度
t——测量密度时电解液的温度
1.5 待电解液温度降至 35℃以下或接近室温时,进行搅拌均匀,检查视密度符合标准后,
方可加入电池。
2.充电前的准备
2.1 按串联方式组成电池组,保证极性正确,连接可靠。
2.2 确保电池液液面高度以液孔塞内花篮底部能见为宜。
2.3 视其温度静置 4-8 小时,待电池内电解液温度降至 35℃以下方能充电。
2.4 将电池组正、负极与充电机输出正、负极对应可靠连接,不可接反。
3.杭州蓄电池充电及充电电流选择
1.1 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
Ⅰ阶段:以容量的 10%为充电电流。(例:D-210AH 即 210×10%=21A),当充到单只
电压达 2.4V 时转入Ⅱ阶段;
II 阶段:以Ⅰ阶段充电电流的 1/2 继续充电(即 210×10%÷2=10.5A)直至充入电量为
额定容量的 4.5-5 倍。
请参照下列方法判断充电是否完全:
a 电池充电后期,在不改变充电电流的情况下,测量电压连续 3 小时不上升。
b 电池充电后期,电解液密度连续 3 小时不上升,且达到 1.280±0.005 g/㎝ 3
(液面高度达标)。
c 电池内电解液液面产生剧烈且均匀的气泡。
3.3.2 普通充电、用后的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
I 阶段:以电池容量的 14%为充电电流(例:D—210,即 210×14%=29A)。当单只电
池电压充至 2.4V 时,转入 II 阶段。
II 阶段:以 I 阶段充电电流的 1/2 继续充电(即:500×14%÷2=35A)直至充
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 1.4—1.5 倍,参照 3.1 中 a、b、c 款条件。
注意:①充电不宜选用恒压式充电机充电。
②充电务必使电池达到完充足电状态。
③充电过程中,务必使温度在 55℃之内,若超过应减小电流或停机降温后再充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