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制的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由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合伙设立;
2)有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含合伙人);
3)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为***10万元以上。
设立公司制的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由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出资设立;
2)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含股东)
3)注册资本为***30万元以上。
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
2)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并且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3)在本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并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以下资源转:
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
注册地址:北京
成立日期:2020年
公司简介:带有财政局备案 公司没有开展业务 公司一切正常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资产评估;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技术咨询;
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00万
成立日期:202年
经营范围:资产评估;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
业务覆盖局域: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天津、霍尔果斯、成都、杭州、武汉、重庆、南京、苏州、西安、长沙、沈阳、青岛、郑州、大连、东莞、宁波、无锡、内蒙古、浙江、湖南、合肥、烟台、济南、珠海、海南、海口、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