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叉车电瓶的保护及常见问题
1、电瓶在应用前要开展初电池充电,初充电不够将导致电瓶的短路容量。
2、电瓶交付使用时必须处在充裕电情况,电池充电不够的充电电池不能应用,使用我企业正室
蓄电池充电机,“铺满显示灯" 亮表明铺满。
3、电瓶应尽量减少过电池充电和过充放电(单 体汽车电瓶电压降至1.70V时为过充放电,应用我公
司正室蓄电池充电机一切正常电池充电一般不容易过电池充电)。
4、蓄电池使用后应及时电池充电,长期间距不能超过24钟头。
5、电池充电时注意观查锂电池电解液转变情况,若有出现异常及时清除。
6、按时查验锂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充裕电情况下相对密度为1.280 0.005g/cm3 , 30°C) ,若不符合必
调节。
7、长期性无需的充电电池必不可少每一个月开展一次增选电(一般电池充电方式)。
8、针对长期性没用过和常规应用2 ~ 3个月的充电电池需开展-次平衡电池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