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批件评估/药品批件价值评估
药品注册批件是药品生产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药品注册批件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的结果,与专利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不同,药品批件一般不脱离该生产企业,如果脱离,则会伴随着审批的更新。
《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已上市药品的批准文号的格式不尽相同。这种情况,就难免给不法药商提供了可乘之机,更给广大药品使用者带来识别上的困难。因此,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582号)、《关于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33号),要求自2002年1月1日以后批准新药、仿制药品和通过地方标准整顿或再评价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一律采用新格式;药品批准文号及化学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换发后,印有原格式批准文号及注册证号的包装标签在2003年6月30日后禁止流通使用。
药品注册批件不止在生产中起到重要作用,也可以进行一些资产运作行为。比如合资合作、融资、转让等经济行为都可以进行。但是涉及到经济行为的时候,其价值评估变为尤为重要的问题。
药品注册批件的价值,并不是由其取得成本决定的,而是由其未来获益能力决定的。因此,药品注册批件的评估一般是采用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经济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评估模型:
其中:P——评估值
K——无形资产分成率
Pt——第t期的收益额
i——折现率
n——折现年限(收益期限)
其中,收益额就是该药品批件产业化后的药品营业净收入。
药品批件评估程序:
(一)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前期准备
根据评估基本事项拟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实施项目相关人员培训。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委托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各类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七)评估档案归档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
北京中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经累计为广州花海药业、山西昂生药业、晶珠藏药等多家制药企业提供药品注册批件价值评估服务,为企业进行合资合作、融资等经济行为提供了关键的定价服务。我公司会指派擅长药品注册批件估值服务的评估师和助理参与,尽力为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估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