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设立慈善基金会的要求及申请流程
在慈善基金会的并购转让的经验中也积攒了设计基金会转让的流程完整的并购案例,注册和转让的条件差不多,主要体现在资金和人员上,资金不用多说毋庸置疑,北京这边还需要两百万是的实缴资金,注册和转让并购都是一个条件,在人员方面的也是差不多,非常重要且很容易被忽略的就是人员需要有一定的慈善背景。
财产使用要求:
1.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北京慈善基金会注册 慈善基金会并购
2.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3.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4.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办理程序如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第八条);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完成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