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管理人公司整体迁转_附基金管理人备案流程
一、转让证券壳,公司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1年。
地址:北京房山。
类型:私证券投资管理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发过保壳产品(已清算)。
价格合适,欢迎来电联系。
二、附:基金管理人备案流程
做过管理人登记备案的人都知道,备案信息提交有4次补正机会(2018年新规),退回补正次数超过4次,将会锁定,半年后才可备案。提交含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机构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
(一)类型。
1.证券类;2.股权、创业类;
(二)公司背景。
(1)公司的成立年限、经营范围、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2)公司的股东结构、子公司、分公司背景情况;
(3)公司的高管、人员及其他情况。
(4)出资证明。
(三)为您提供的业务范畴:
法律意见书;
专项审计报告;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合适的人员团队;
充分的财务测算;
未来的展业路径。
三、引读:管理人不启动清算流程将面临的风险
无论是《证券投资法》还是《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均有相关规定,基金或相关载体到期应进行清算。启动清算意味着管理人要积极地、尽可能处置资产和分配资产,而不能处于消极等待的状态。如果不按期启动清算流程,将导致管理人处于一种无权管理的状态,是一种既违反相关规定、又违反基金合同的表现。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项目无法退出或者当即退出将面临重大损失的情形下,不少管理人存在这样的误区,即便进入清算期也无法处置资产,于是乎默认这种无权管理的状态。在这段期间,如果基金财产发生任何损失,份额持有人将有权向管理人主张相关损失。举例而言,PE基金因为股价低迷在基金到期时点未能在二级市场抛售导致损失的,基金持有人若主张基金应清算而非清算,管理人将难以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