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在18年依旧是热门资质,很多私募机构都在抓紧做备案。随着协会对备案要求逐步提高,符合要求的高管人员越来越难找。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申请机构应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公司管理人员的范围。特别是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风控负责人的人员配备,须给予高度关注。
高管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和资质?
1、应当具备三年以上金融投资工作经验,以确认高管具备胜任能力。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需要具备二级市场相关投资经验,或者私募投资相关经验且要求高管人员提供以前的投资案例或者上传投资证明文件。
2、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基金业协会将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基金业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机构的投资、销售、决策等业务,也不得参与其他机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必须在本机构为全职,不得兼职。
4、从事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拟任高管人员年龄一般不可太小,基金业协会会认为其缺乏相关经验,90后是基金业协会重点关注的对象,不建议使用90后的人员任职高管。
6、需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说明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团队员工在相关投资领域的能力,负责风控工作的高管和员工需要特别说明其相关工作的能力。如涉及相关经历或投资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如相关管理规模,历史业绩,从业经验等)。
7、从事私募证券及其他类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实际审核要求:至少应当有6个以上或全部人员具备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