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机构的选址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门口应临街,不得朝向办公楼和居民楼、院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动物医院室内使用面积应在120平方米以上,动物诊所室内使用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
宠物医院开办的申请人应该向所在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一般情况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如果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宠物医院开办的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开设动物诊疗机构书面申请书、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设动物诊疗机构的方位图和室内平面图、开设动物诊疗机构所聘用的执业兽医及兽医助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职称证明复印件等。一般情况下,从申请受理到得知审核结果所需的时间在2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