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机器设备维修与损毁
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产生问题后的维修是防爆型安全管理的关键步骤,是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修复防爆型功能的唯一渠道和方式。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及复合性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除应合乎GB3836.13的要求外,还须合乎相对应隔爆型式检修的实际要求。
对维修达标的电器设备,检验机构应授予维修合格证书。维修合格证书少应包含被修机器设备的名字,型号规格,规格型号,防爆标志,汽修厂名以及认同证编号,维修合格证书序号,日期等。机器设备应该设定辨别维修或维修及维修企业的标示。
创建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无效损毁规章制度。当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构造,主要参数产生变化,与原隔爆型式及设计方案不符合且无法修补的,即判断无效,应该马上停止使用或降至非防爆电器机器设备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