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8万!药店售自制药酒遭举报,按“假药”论处!
天气渐冷,药店、餐厅、饭店开始卖自泡的各种药酒,宣称“排毒养颜酒”、“补肾壮阳酒”、“祛风暖身酒”、“安神醒脑酒”等,酒瓶中泡着各种各样的药材,但瓶身上没有任何商标标识。不少人在选购药酒时,盲目相信自制配方,这就极易买到三无“假药”。
(江苏无锡)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安寺分局对辖区一家药店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就和该店自制的“名贵药酒”有关。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崇安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一药店出售自制药酒,无正规标签。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至涉事药店。
此时,该药店内仍有2瓶药酒在售,瓶身的自制标签上印有“配方:鹿茸片、鹿鞭、海马、黄芪、熟地黄、锁阳等;功能主治:温补肾阳、益气补血、强筋骨髓”等字样。
对此,药店负责人称,这批药酒是他们根据医师药方自行配制的。在接受现场调查时,该负责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无法提供药酒的制剂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药店将药酒下架,并对其立案调查。
经调查查明,涉事药店共自行配制3瓶药酒用于销售,至案发时,其中一瓶已以2900余元的价格售出,非法获利1424元。
该局认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涉案药酒属于“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依法应按“假药”论处,故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24元、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崇安寺分局执法人员表示,由于自制药酒的配方、生产工艺及流程均缺少安全保障,导致近年来全国各地因饮用自制药酒而身体不适乃至中毒案例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酒类产品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说明书、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标识是否正规,切勿轻信所谓的偏方、秘方,更不要轻易购买饮用无正规标签、来路不明的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