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遇到疑难字号该怎么办理
很多时候,我们在申请工商时会提示字号不可过,禁用等,这个时候要核的名称就属于疑难核名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很多的字词属于限制用语,是不能用的,如果对这一点不清楚的,一再重复提交,还是会被驳回的,因为现在很多企业都想要核准的公司名称,突显企业实力,如果不了解核名规则的,可能就比较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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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A座503
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三)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企业名称拟订需要注意几点内容:
1、企业名称不得触犯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词汇;
2、企业名称不得含字母、数字、繁体字;
3、企业名称不能使用行业通用词汇;
4、名称中的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5、企业名称不能带有种族色彩;
6、不得使用谐音或近似词汇与市面上现有公司名称近似的情况;
7、企业字号应当是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