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及一些无行业的企业名称,外资名称中使用中国的企业名称满足相应条件均可以申请总局登记备案,已达到该企业名称在全国范围内的字号专有权保护。
行政管理局主管全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不含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经总局核准后,在授权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为了方便全业的名称核准。现设代理如下业务。
一,(内资)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如:大地有限公司。
3, 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总局核准。如:大地集团
5,无行业企业名称。如:苹果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加中国。如: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以上是核名的流程及要求,有一些名称您想要核下来可能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我公司负责疑难核名,核不收费。
我公司以为很多企业·公司成功核名并建立友好关系!期待与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