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安徽私募股权壳、收购安徽私募证券壳
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资金:1000 万
3 成立时间:满5 年
4 资金实缴:百分之25 以上
5.可以代持发产品
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
1.(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证监会表示,其报送的业务方案中未涉及8%保本保收益等违规内容。在华夏基金与百度的合作模式中,投资人交易账户开户、申赎交易、资金支付清算以及后续客户服务等各个基金销售业务环节均由华夏基金完成,百度仅起到流量导入的作用,未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公司管理办法解读:
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申请设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二、证券公司、保险(放心保)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资产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答: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证券基金、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资产管理机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一是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二是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向证监会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三是受让现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