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新设立的要求:
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条件为(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等级按照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2名以上(含两名)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低于60%;
7、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转让福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转让福建的资产评估机构
转让福建的律师事务所机构
转让福建的会计事务所机构
企业名称 福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00左右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