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慈善基金会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I35拨2I57打O295 童经理
慈善基金会的设立是为了慈善事业,为了科研,扶贫,教育等领域募集资金,回馈社会。很多企业或者个人,资本累积到一定程度或者想做公益慈善的时候会考虑设立慈善基金会。
当然了现在选择收购的也不再少数,有老板想要收购的或者直接办理的都可以联系经典世纪童经理。
基金会成立的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慈善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参考:
1.筹募善款。
2.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参加扶贫救济工作。
3.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承担赈灾援助项目,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
4.慈善救助。开展安老、助孤、帮残、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5.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6.交流与合作。
转让北京公益基金会:
公司名称:北京公益基金会
原始资金: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