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规模纳税人食品生产运营管理要求》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食品生产生产经营开展更为严谨的管理方法,对小型加工厂、小餐馆、小杂食店、食品类小商贩的食品类生产运营规定更为确立。有利于当地食品卫生安全总体能力的提高,减少食品卫生安全风险性安全隐患。新政策执行后,小型加工厂和小餐馆申请办理批准、小杂食店申请办理办理备案均为及时申请办理,申报材料齐备、合乎派发标准的,当日申请办理,当日派发。迅速的开设時间将缓解申请者的经济成本。??
申请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书必须 的材料:
个人名字事先批准通知单;
责任人身份证件;
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及租赁协议;
从业者办理健康证;
水体检测达标证实;
经营地平面布局图;
本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 的别的原材料。本地工商局提供的个人名字事先批准通知单;
水体检测达标证实(如果是市政工程饮用水,给予饮用水的缴费票据还可以);
本地食药监单位必须的别的原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报告;
(二)名字事先审批证实(已从业其它运营的可给予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餐饮经营经营地和设施合理布局、生产加工步骤、卫生设备等平面图;
(四)法人代表(责任人或是小区业主)的身份证件(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