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与拍卖相关的经营范围(从事拍卖业务)
2.有实际办公地址,100平以上,挂靠地址不可。
3.至少三名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包含一名拍卖师,且是与主营业务联系密切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公司新章程;
4.法人简历(我司可提供模板)
5.法人手机、邮箱、座机
办理周期:45-55工作日
拍卖的作用好处: 通过一个卖方(拍卖机构)与多个买方(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去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随意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实现商品的本身价值。
拍卖的定义: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 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 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确定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 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拍卖的形式:
1、英格兰式
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以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2、荷兰式
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首位应价者竞得。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3、密封递价式
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
这种拍卖方式,和上述两种方式相比较,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除价格条件外,还可能有其他交易条件需要考虑:二是可以采取公开开标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开开标方式。拍卖大型设施或数量较大的库存物资或政府罚没物资时,可能采用这种方式。
4、标准增量式
这是一种拍卖标的数量远大于单个竞买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种拍卖方式(此拍卖方式非常适合大宗积压物资的拍卖活动)。卖方为拍卖标的设计一个需求量与成交价格的关系曲线。竞买人提交所需标的的数量之后,如果接受卖方根据他的数量而报出的成交价即可成为买受人。
5、维克瑞式
维克瑞拍卖,也称为第二价格密封拍卖。这种拍卖方式与首价密封拍卖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胜出者需要支付的价格是第二高的报价,而不是他自己的报价。这与易趣网所使用的代理人竞价系统相似,在这个系统中,胜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报价,再加上一个报价的增额(如10%)。
6、速胜式
这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7、反向拍卖
反向拍卖也叫拍买,常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采购等。由采购方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采购方以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
8、定向拍卖
这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